2023-07-2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易洪网友,您好。现答复如下,仅供您参考。1.关于技术职称人员认定技能等级的问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中第(四)条明确规定: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金年会(金子招牌)。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相应职业(工种)晋级评价
jinnian金年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注重操作技能考核。具有所申报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能等级水平的优秀人才可直接申报该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用人单位可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标准条件。因此,建议您和所在单位联系如何参加职业技能评价。2.关于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能否授予职业技能等级的问题。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能否授予荣誉或其他奖励,需要查看开展技能竞赛的文件是否有相关规定。需要向您说明的是,技能等级认定管理等职责职能归口在人社部门,我们以上答复只能供您参考,您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规定,建议您咨询您所在地人社部门,并以其答复为准。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